东莞市民间借贷利息是否需要缴纳税收_东莞市民间借贷利息的税收政策
时间:2023-07-14
1.东莞市民间借贷利息税收

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通过以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互助性贷款行为,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》的规定,个人及单位应对各种所得进行纳税,其中民间借贷的利息也不例外。

东莞市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收入也规定了相应的税收政策,收入少于800元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,应该分别按照收入总额预先扣缴20%的个人所得税,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存在强制的扣除,是否缴纳个税需要自行申报,且所有纳税人都可以在办理纳税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报减免、退税等操作。

对单位而言,在采取民间借贷方式获得利息时,应将所得利息加入应税年收入,按照公司年报进行计算纳税。

总体而言,作为民间借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,个人和单位都应该依法纳税,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,同时也有助于保护个人和单位的财产权益。